湖南省殡葬改革的现状、主要矛盾及对策建议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我省有3000多万农民,如何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情感、意愿,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有效、合理和符合民族传统的殡葬改革,在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今天,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看现状: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呈现的“三大特点”

1.推动进程缓慢

我国殡葬改革工作始于上世纪50年代,而我省起步较晚,直至1986年初,省政府才颁布了第一个全省性文件——《湖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将全省12个市(州)68个县市区划为火葬区。《办法》划定的火葬区范围虽不小,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直到10年后(即1995年),全省的火化率也仅为5.4%,列全国倒数第二位。2002年,我省将火葬区范围扩大到103个县市区,火葬区面积扩大后,火化率随之提高,到2014年,全省火化率为15.5%,但仍低于全国47%的平均水平。2015年始,全省122个县市区都划为火葬区,到2017年,全省火化率提高到24%,列全国第二十六位。

由此可见,我省殡葬改革工作起步晚、火化率低、推进缓慢,在全国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2.区域差异明显

虽然我省所有县市区都为火葬区,但仍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这种区域差异既表现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异,也表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异。

首先,我省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差异较大。像长沙、株洲、湘潭、郴州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殡葬设施较为完善,火化率较高;而像湘西、怀化、永州等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地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火化率也低。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不难理解,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对殡葬事业投入较大,人们对火葬制度更易接受;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像湘西地区,本身划为火葬区的时间就不长,再加上政府投入有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殡改工作推进艰难。

其次,我省城市与农村之间差异悬殊。虽然我省所有县市区都划为了火葬区,但火葬还未推广覆盖到农村。事实上,在我省广大农村地区,不管是殡葬类单位还是火葬率,都几乎为零。

总之,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区域差异,殡葬事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显著。

3.现代殡葬文化普及滞后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不仅火葬成为我省大多数城市居民自主、自愿的选择,甚至树葬、河葬、遗体(器官)捐献等新型葬式也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但与此同时,在我省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不良葬俗依然存在。除了视“火葬”为“有悖伦理”、“不可接受”之外,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大修豪华墓、活人墓、操办低俗表演等现象屡见不鲜。这意味着,虽然我省的殡葬文化开始呈现现代化的倾向,但离普及现代殡葬文化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文明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

据上分析,我省殡葬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村最为突出。

二、查问题:我省农村殡改工作面临的“三对矛盾”

1.农民对现代殡葬服务的需求与农村殡葬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殡葬设施的供给存量、设施分布等情况,会直接影响农民享受殡葬服务的程度。“十三五”期间,我省省级层面扶持建设的农村公益性治丧场所为4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52个,除长沙市外,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乡镇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几乎是空白,我省农村地区殡葬服务供给和保障严重不足。

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依靠乡邻乡亲互助、自助的传统殡葬服务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农民的殡葬服务需求。2018年我省下发了《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村(居)红白理事会,“一条龙”承担丧主的丧事服务。虽然目前村级红白理事会收到了一些效果,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当下农村办理丧事的互助服务和市场服务都十分匮乏,农民难以就地就近享受现代殡葬服务。

2.农民对文明殡葬文化的需求与落后的社会文化之间的矛盾

当前农村操办一场丧事,开支繁多、花费巨大,鞭炮礼花、戏班乐队、法事道场、风水造墓、宾客宴请等各项费用加起来,至少也要5、6万,“豪华型”丧事更可高达十几万。2017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3万元,一个农村家庭年收入也不超过6万元,这就意味着一个家庭要倾尽整整一年甚至更多的收入才能操办一场“过得去”的丧事。农村人普遍存在攀比心理,都想自己家葬礼比别人风光,生怕花钱少了,背上“不孝”的骂名,甚至有些人不惜借钱也要搞“风光大葬”,如此一来,某些地方出现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大操大办之风愈演愈烈,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调研走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农民都希望能够简化丧葬仪式、减轻丧事负担。因此,“文明办丧”有着较好的群众基础,也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

3.农民对节地殡葬方式的需求与农村乱葬散葬之间的矛盾

据调查,农民在进行土葬时,最多的是选择将遗体葬在田地,其次是村庄附近的山坡上。这种散埋乱葬既占用了良田沃地,又造成了区域性的视觉污染,导致墓区周围土地大片荒芜,土地闲置严重。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殡葬改革在农村地区的推行,农民开始意识到土葬占地会激化人地矛盾、制约村庄发展,影响村庄土地规模经营和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所以,农民希望建有墓区进行节地式、规范化安葬,希望政府能够对散葬乱葬、“青山白化”现象进行规范化整治。但目前农村殡葬基础设施用地没有保障,大部分地方没有规划预留出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导致在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时,还需要征收林地和土地,进一步推高了建设难度和建设成本;同时,由于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致使殡改执法部门采取的监督执法方式单一、成效轻微。

三、谋提升:提高我省农村殡改工作水平的“四种对策”

1.以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强化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要持续加大对农村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治丧场所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确保殡葬设施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推行相适应。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惠民殡葬制度。在省、市(州)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供给的惠民殡葬政策,增加惠民殡葬项目,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从阶段性服务向全程性服务延伸。三是强化市场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鼓励、引导、规范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与改制、参与运营管理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殡葬服务行业,破解长期制约殡葬领域投融资的体制机制瓶颈,补齐农村殡葬服务质量供给短板。

2.以推广绿色环保葬式为重点,促进土地资源利用可持续化

一是全面推行火葬,实现“源头节地”。火化不仅可实现遗体的无害化,还可实现遗体体积的大幅度减量化,当前仍是最合理、也是国家积极倡导的遗体处理方式。我省农村地区要尽快实现由“保存遗体—保存骨灰”的革命性转变,切实提高遗体火化率,真正取得“源头节地”实效。二是大力推行集约化安葬,实现“集约节地”。集约化安葬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墓区的集约化,其次是墓穴的集约化。墓区的集约化,即埋葬地的集中,要加紧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严禁散埋乱葬,逐步推进农村安葬集中化、规范化;墓穴的集约化,即减少墓穴的占地面积,要通过推行小型墓,杜绝大墓、豪华墓,禁止硬化墓地等方式来防止墓区土地消耗过快,确保墓区在循环周期内仍有地可用。三是积极倡导不占地葬式,实现“生态节地”。目前,在我国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植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海葬甚至“生命晶石”葬等不占地葬式越来越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但目前在我省农村地区还难以推广实施。我们不妨可采用折中的方式作为过渡,如遗体深埋地下不留碑头,采用可降解骨灰盒安装骨灰深埋不留碑头,这些方法不仅能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也更容易为农村群众所接受。

3.以推进殡葬文化创新为抓手,促进殡葬文化建设现代化

一是要创作融于时代的殡葬文化精品。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殡葬文化精华,结合新时代要求,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殡葬文化精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落后殡葬文化侵蚀,形成文明节俭绿色办丧新风尚。二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殡葬文化活动。依托农村新建墓区,大力开展集体追思、为逝者送行、集体祭扫等生命文化教育活动,震撼人的灵魂,帮助人们深刻理解生命的意义,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更好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三是要建设富有特色的殡葬文化设施。在建设农村公墓时,要注重融入文化元素,加强文化建设。比如上海的福寿园竖立了遗体捐献艺术纪念碑,成为倡导遗体捐献的重要文化设施;松鹤墓园将道路两侧为壁葬的千米长廊建成千米影雕文化长廊,运用非遗文化影雕展现了中华松鹤文化,成为我国公墓内最大的影雕文化设施。这些做法都为我省殡葬改革做出了良好示范、提供了宝贵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学习、效仿。

4.以推动政府主导责任落实为核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高效化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划明依法治丧底线。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法制的建设与研究,推进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在农村殡葬改革的政策制定上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各级政府要以法制理念贯穿殡葬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是聚力监督执法,推动改革常态长效。各级政府要针对农村存在的散埋乱葬、“青山白化”、殡葬用品市场混乱、殡葬陋习等违法违规现象,整合殡葬执法力量,强化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农村殡葬活动中不合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道德约束、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注重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发表评论